2014年12月08日 星期一 黄石天气:多云
                     您好! 欢迎光临下陆区政府网!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工作专栏 > 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党组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5-11-0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组通字〔2015〕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今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15〕17号,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对照《条例》规定,对现有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确保党组的设立和运行符合中央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切实做好党组清理规范各项具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的范围和内容

  清理规范的范围是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组。

  清理规范的内容包括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等方面。

  1.在党组设立方面,主要有:已设立的党组,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设立范围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党组审批设立党组;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是否经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是否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作出变更、撤销决定;党组的设立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2.在党组成员配备方面,主要有:已设立的党组在党组成员结构、人数、任职条件、任免程序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规定。

  3.在党组工作规则方面,主要有:已设立的党组是否制定了工作规则;工作规则的内容是否符合《条例》规定;工作规则是否报送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备案等。

  本通知要求清理规范的党组,包括分党组和党组性质的党委。

  二、主要方法和步骤

  1.全面摸清情况。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已设立的党组深入调研,认真梳理,掌握底数,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照《条例》规定,研究分析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准确填报党组清理规范工作登记表,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中央要求和《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已经摸清的党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清理规范的具体内容、工作措施、主要程序、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等。

  3.认真组织实施。对需要清理规范的具体问题,认真研究,形成妥善办理意见,由所负责的各级党委作出决定,或由有关党组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4.上报工作总结。中央要求清理规范工作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清理规范情况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报送中央组织部。

  三、有关要求

  中央高度重视党组清理规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要求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1.明确责任。按照中央要求,党组清理规范由各级党委负责,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当好参谋、抓好落实,承担好具体责任。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由中央组织部负责;省、市、县三级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分级负责,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同时抓好市、县两级的工作。在此原则下,实行派出管理、垂直管理和双重管理、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管理单位的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上级部门党组 (党委)为主负责;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党组,由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负责。

  2.务求实效。按照《条例》规定,应当设立党组的,要按程序审批设立;不应当设立的党组,要按程序报批撤销;现有党组运行不符合规定的,要制定完善工作规则,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3.稳妥有序。清理规范工作要把握好政策,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实际,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工作;对情况复杂、把握不准或遇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请示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既要保证清理规范工作有效开展,又要保证党建和其他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5年9月2日



[来源: 区公众信息网QQ群 ]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