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农作物桔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推动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改善下陆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指示精神,6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决定》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长乐大道、大广高速连接线、栗山路等主次干道沿线的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下陆环保分局关于下陆地区禁烧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自《决定》5月1日发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机构,加强了《决定》宣传,设立了举报电话,加强了巡查力度,有力地推动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成员也指出了禁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是干部群众对禁烧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决定》宣传力度不大,氛围营造不够;三是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认识要提高。要引导各级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提高下陆空气质量当作已任,把此项工作当作建设生态下陆的重要抓手,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下陆空气质量。二要加大《决定》宣传力度。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把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个社区,提高人民群众对禁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遵守意识;三是要加大监管力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决定》的要求,查建立健全焚烧责任制,将巡查责任分解到各街道片区及责任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把禁烧工作做深做细,不留死角;处理、曝光一批严重露天焚烧桔杆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厉追责。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宏江、李文达、詹国强参加了这次集中检查活动。区政府副区长向团结陪同参加了检查。(撰稿:张伟)
[来源: 区人大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