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选树宣传了一批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群众信任的基层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先进、查找不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促进和保障了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促进作用,营造转变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省委教育实践办拟对各地涌现出的好党员、好干部典型进行集中宣传,请各地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焦裕禄,争做好干部”活动,集中向市委教育实践办推荐报送一批基层好党员、好干部典型,由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统一汇总把关后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
推荐上报的对象应是近两年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涌现出来的认真践行好干部五条标准,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并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进行宣传且产生积极影响的基层好党员、好干部典型。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推荐上报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宁缺毋滥。
请有关单位于2014年5月16日前将推荐上报材料[推荐表、党委(党组)表彰决定、先进事迹、媒体宣传报道等]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请附电子版,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要求鲜活生动、可信可学,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联系人:曾笑寒、刘国萍,联系电话:0714-6368980、
6368979(传真),电子邮箱:6368975@163. com。
附件:《践行群众路线的基层好党员、好干部推荐表》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践行群众路线的基层好党员、好干部推荐表》.doc
[来源: 区群教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