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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 2014-12-04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陆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发[2001]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下陆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办发[2010]9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下陆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黄办发[2011]9号)等文件精神,保留下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黄石市下陆区法制办公室和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工作职责。

  (二)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和运转枢纽作用。

  (三)增加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职责。

  (四)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向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人汇报的文稿。

  (三)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问题,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协调处理好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涉及重大问题的处理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区法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涉法工作。

  (七)负责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

  (八)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九)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围绕区政府的重点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十二)承办上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发给区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并受区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十三)编制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实施;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办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

  (十五)指导全区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区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对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区直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登记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与上岗培训工作。

  (十七)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协调区直各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

  (十八)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由区政府及其部门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区政府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工作。

  (十九)承办以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协调全区行政赔偿工作。

  (二十)负责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事务,参与区政府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审查工作。

  (二十一)负责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下陆仲裁工作。

  (二十二)组织开展政府法制调研、法制宣传与培训,做好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

  (二十三)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与黄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工作。

  (二十四)负责接收和办理向下陆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二十五)督促落实黄石市应急管理委员会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

  (二十六)指导区应急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和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二十七)指导全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应急演练、宣传培训、风险分析、应急资源普查和储备等工作。

  (二十八)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总结评估等工作。

  (二十九)完成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职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区政府工农关系办公室 

  负责全区工农关系协调和处理,调查、协调、处理区级工农关系纠纷和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及时做好工农关系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区政府信息督办室

  负责统筹安排、协调落实全区各项重大活动,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日常活动安排;及时编报重要信息,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紧急重大信息;协调落实全区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上级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件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区政府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政府实事项目的督查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督查落实;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扶贫解困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区政府研究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向国家、省、市级领导人汇报的文稿;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分析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政策建议;组织、指导、联络全区政府系统调研工作。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组织联系市、区专家学者、智囊机构围绕全区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建言献策、调研和论证活动,为区政府决策服务。搜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牵头或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区委、区政府的有关重要文件。

  四、下设事业单位1个:区政府信息网络中心,其人员编制、工作职责另行规定。

  五、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核定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5名,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职数3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 ]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