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龙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组干〔2015〕42号
各街道、片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区委同意:
江龙胜同志兼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何细刚同志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虞加兴、何金华、周丽明、刘鹏、李彦等五名同志转为享受相当正科职级待遇。
以上同志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15年10月30日起计算。
中共下陆区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 区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