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组干〔2015〕47号
各街道、片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区委同意:
吴 浩同志任区社区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工委书记、主任;
吕文明同志任区社区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工委副书记、党政办公室主任;
江继平同志任区社区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胜利同志任区社区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城管办公室主任;
李敬军同志任区社区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长;
吴俊军同志任区社区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政法办公室主任;
占莲花同志任区社区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刘志豪同志任区社区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贾清萍同志任区社区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吕煦煦同志任区社区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占 斯同志任区社区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周丽明同志任区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原任区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务一并免去。
免去黄青松同志区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委员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15年11月23日起计算。
中共下陆区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4日
[来源: 区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