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小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组干〔2015〕38号
各街道、片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区委同意:
舒小明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发展改革物价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李 凌同志任区民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杨立新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15年9月17日起计算。
中共下陆区委组织部
2015年9月18日
[来源: 区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