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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陆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 2017-10-1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收支平衡平稳实现。2016年,面对营改增政策及经济下行压力,财税各部门加大征收征管和财政改革创新力度,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区实现了收支平衡。区本级地方公共预算收入37024万元上解省级四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5832万元,城区超结算上解5671万元,体制上解509万元,城区城建税上解1856万元,城区教育费附加上解891万元,专项上解1887万元,调入资金434万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28万元(含专项补助收入7141万元),上年收支结余544万元,区本级地方公共预算支出27584万元(含专项补助收入7141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区本级教育支出983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63%,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惠及学生5508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年安排城市居民低保、自然灾害救济、就业补助等民生资金共3691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38%。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城市一体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等,累计支出资金181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5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6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59%。全区民生保障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1.2%

——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坚持大监督理念,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把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贯穿于资金分配全领域、全过程。2016年先后制定并印发《下陆区财务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区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无法取得税务票据支出凭证工作的通知》、《下陆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细化实行基层政务零招待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积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出台《下陆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按审批程序共审核处理全区18项资产报废和2项资产调拨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完成国资局直管资产、托管资产、团城山移交资产的台账构建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业绩考核,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国企管理制度。

——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一是积极深化财政改革。全面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编制和管理,收回区直单位结转结余资金1520万元,增强了政府综合统筹财政资金的能力;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385万元,置换政府存量债务,支持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节约利息成本447万元;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筹集资金110万元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二是积极推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全区2014-2016年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对16项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网上公开,资金总额达5084万元,资金来源明确,用途清晰,方便社会公众知晓,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通过上缴国库、拨付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建章立制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877.13万元,完全整改率96.9%。加大移送案件线索力度,2016年审计移送5起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相关部门已依法依纪处理14人。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平稳,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区本级预算编制部分内容没有细化到具体类、款、项上,科目间二次预算分配数额较大,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相差较大,财政预算约束力不强。从财政总支出数看,2016年区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年初预算26880万元,同年12月预算调整数为26858万元,年终实际支出27584万元,预算调整数和决算数相差726万元

(二)滞留专项资金17.66万元2016年,上级拨入农业专项资金 17.66 万元滞留在区财政局农业专户,其中:退耕还林资金当年结余16.69万元,农业支持耕地保护补贴资金当年结余0.97元。

(三)财务核算不够规范一是财政入库不规范。该局财务人员2016年国资收入在棚户区改造赔偿资金750万元未到账的情况下,预先从区财政局综合科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借款750万元,将其作为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入库;清理津补贴退款为其他收入”561.75万元,将其作为罚没收入入库;有色公司各类往来款221.7万元,将其作为其他收入入库。二是财务核算不及时。2016年,区财政局社保科在就业补助资金中收本级配套就业资金50万元,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拨付20171-6月网格就业补贴100.69万元虽然做了账务处理但未及时拨付资金。三是已作拍卖、报废处理的公车未进行账务处理。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于20166月全面启动,拍卖27家单位44辆公车,成交金额153.25万元,并全部缴入区国资局银行账户。截止审计日,全区37家单位56公车已作拍卖、报废处理,但未进行账务处理。

二、重点民生项目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我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交叉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2016年,我区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住房安置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棚户区改造征收2377户,共计投入13954.58万元,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但也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将非棚改项目包装成棚改项目,申请棚改专项资金417.6万元。截止审计之日,该资金滞留在财政账户上尚未使用。

二是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未执行“先房改后棚改”政策。下陆区黄标棚改项目范围内原黄石轴承厂单位公房8未完成房改手续的情况下签订棚改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协议补偿款110.93万元。

三是超拆迁规划范围安置住房5套。下陆区金利花苑项目将征收拆迁规划外2户居民纳入棚改范围,评估面积508.85,征收拆迁补偿面积546.13、安置房5套,并补偿装修及附着物等28.37万元。

对以上问题,相关部门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我区20131月至20166月主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2013年以来,下陆区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也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2013年至2015年,开发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2家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违规闲置土地4宗、21.04公顷。

二是1单位超过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在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后仍未动工开发的土地1宗、2.84 公顷。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431日,竣工时间为2017228日。截止审计调查时,仍然只有围墙围着,没有开工建设。

对以上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开发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2家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违规闲置土地4宗、21.04公顷的问题,因闲置土地的成因较为复杂,涉及开发区管委会处置意见已上报市政府

三、专项检查情况

按照市公款存放专项检查办公室的要求,区审计局负责抽查区政法委等15家区直单位2014120166月期间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情况,截止2016630日,以上被抽查单位共有银行账户41个,银行存款余额总计36871.9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总计0万元,资金出借余额总计555.39万元,融资余额总计0万元。但也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新开设账户审批程序不到位且未经集体决策。

二是少数单位存在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谋取私利的问题。

对以上问题,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开设账户已取消;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已移交区纪委及司法部门处理。

四、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2015年末区政府债务余额总计30036.4万元;2016年偿还债务总计21349.66万元,新增债务总计14385万元;到20161231日债务余额总计为23071.74万元,比上年净减少6964.66万元,下降23.19%2016年具体债务余额情况为:

区财政直接承担偿债责任的债务17711.54万元,其中:

湖北省政府转贷一般债券12笔共计14385万元,还建工程债务1262.29万元;教育建设债务1294.61万元;区建设管理局拆迁还建债务30.2万元、建设工程债务586.62万元;农林水利局绿化与水利债务92.77万元;长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债务60.05万元。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30万元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改水工程债务。

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030.2万元。其中:教育建设债务2501.3万元;长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债务2528.9万元。

以上地方政府债务中,实际由财政直接承担偿债责任的债务为17711.54万元,2016年下陆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64.21%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67月至20176月,区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94个,工程报审金额5483万元,审定金额5127万元,审减工程造价356万元,审减率7%,节约财政资金356万元。在保障政府投资项目顺利推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程建设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工程价款问题仍然存在多数项目建设单位审核结算把关不严,存在虚报工程量、套取政府投资的问题。因工程量不实审减投资金额271万元,占全部审减额的76%10KV栗山向线栗山郭家湾支线杆线入地工程审减24万元,审减率达22.8%         

(二)少数项目投资超概算未经审批一年来,我区共有7项目因设计漏项、加层、提高设计标准、未经批准扩大建设规模等原因超批复、超概算共计415万元。下陆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项目概算批复投资715万元,审计核实投资1064万元,超概算投资349万元,超概算48.8%

(三)少数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在审计的94个项目中,7个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占比7.4%8个项目建设程序不到位,占比8.5%江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费15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应招标选定设计单位,而建设单位未招标直接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长乐工业园D0403街区A01地块道路工程擅自使用未经相关部门审查设计图纸。

(四)个别项目未执行清单计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三章3.3.1的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近几年我区执行清单计价效果显著,但仍有个别单位屡审屡犯,未按国家规定执行清单计价采用定额计价。长乐山工业园区党员职工活动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采用定额计价

(五)个别项目注重投资绩效部分建设单位为加快建设进度,没有对设计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导致现场施工频繁变更。如王若华、占本八还建点附属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与电力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导致施工单位按施工设计图纸完成总长404.1米的电缆沟盖板施工,却电力部门认为不符合专业标准无法投入使用,造成投资无效益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从审计情况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仍然存在,反映出一些单位和个人法纪意识淡薄,责任追究和处罚也不到位。为此,应严格责任追究,依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严肃整改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快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很多问题多年未得到解决,其重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执行不够严肃,预算管理不够到位。财政部门应逐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规范预算编制流程,精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杜绝预算执行随意性,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归类盘活。该纳入预算安排的要提出存量资金使用方案;该拨入项目单位的,要核实情况及时拨付,防止一方面项目建设缺钱,大量举债,承担银行利息,另一方面出现财政存量资金沉淀、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对确属没有指定用途或因政策变化无需继续执行的存量资金,应尽快清理,统筹安排使用。

(四)加强政府投资领域监管,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工程招投标、采购后续监管,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工程变更审核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规范投资行为,加强风险防控,并严肃追责。

(五)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加强自身财务人员和各预算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安排较为系统的业务知识、规章制度学习,不断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对各预算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督促会计从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



[来源: 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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