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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14-12-04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长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团城山街道办事处、区社区事务管委会办公室、东方山风景区服务处,区政府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鄂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十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分行业、分战线,由区领导带队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确保全区各条战线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9月18日—10月10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领导小组,区政府区长王玲任组长,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鲁友年,副区长刘安定、柯荷林、张智敏、向团结、杜克勇,区政府党组成员、长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曹建国等同志担任,各牵头部门、参检单位抓好具体落实(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检查重点

  (一)非煤矿山、危化品、冶金制造、工商贸等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工人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检修和检测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体系建设信息员配备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三个15天”,即15天未登录系统、15天未进行安全检查、15天未上报一般隐患情况;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上报治理情况。

  (三)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汽油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情况。

  (四)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对重点道路和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打击酒后驾驶,超载和超速等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交通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五)消防安全。公众人员聚集场所消防设施配备和消防通道畅通,重点对宾馆、酒店、高层建筑、网吧、超市、娱乐场所、医院等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和节日期间消防检查情况。

  (六)教育安全。开展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情况,“两化”体系建设是否按要求落实“三个15天”。学校和幼儿园校车安全;学校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学校教学楼建设及校内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七)建筑安全。工程承包企业、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队伍资质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安全防护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工人劳保措施落实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情况,建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情况。

  (八)旅游安全。东方山风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旅游专车线运营安全情况;应对“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景区寺庙消防和森林防火等安全监管情况。

  (九)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开展对网吧、娱乐场所、群众性体育活动场所等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两化”体系建设情况。

  (十)卫生安全。开展对医疗卫生单位、个体诊所、卫生室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十一)食品药品安全。节日期间商场和餐饮行业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各药店药品出售安全检查情况。

  (十二)商贸系统安全。开展对宾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等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农林系统安全。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农口系统其它各项安全工作情况。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与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以“回头看”的方式进行,采取“听、查、看”的方式,听:即听取各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即查以上检查内容的相关资料;看:即看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片区要根据“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的要求,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明确任务,做到层层动员,层层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迅速整改,并跟踪到底,确保整改到位。

  (二)各牵头部门要根据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十一”期间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方案,于9月18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带队领导。要认真组织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督办整改。

  (三)综合大检查结束后,各牵头部门要将检查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和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于2014年10月1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卢金华,联系电话:13092767798。

  2014年9月12日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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