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规定,现对黄石市爱康医院下陆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350㎡,总建筑面积为4350㎡,建有门诊综合楼和住院综合楼,现设有内科、国医堂、妇科、公共卫生科、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其中门诊楼建筑面积为1428㎡,住院楼建筑面积为2922㎡。住院部开设病床80张,病房内设有空调、电视、床头呼叫系统,环境整洁、舒适。现有在职员工5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3人,初级专业技术21人。中心除承担社区居民的预防计免、残疾人康复、心理咨询、入户调查、健康宣教、计划生育指导外,年门诊接诊2.5万余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2850余人次。
2、环境可行性
2.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区域内SO2、NO2、PM10等指标日均值均可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污水受纳水体磁湖各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指标均可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项目场界外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2.2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2013 年2 月16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 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第29 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国家医疗“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促进有序竞争,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
2.3 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用地为原东钢医院医疗用地,不另外占用土地,项目用地无原有污染问题,根据《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黄石市十二五环保规划》、《黄石市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和建设规划内容,医院所在区域的功能区划属于商贸、居住城市区域,在商贸、居住区改扩建医疗机构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2.4 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符合环境保护相关功能区划要求,其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场地条件、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条件较好,从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分析,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该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3.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经营场所内无燃煤、燃油、燃气设施,不设食堂和宿舍;无地面、地下停车场。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备用发电机烟气,此外,医药间及部分科室内会因药物而散发出微量异味以及检验室排放的可能含有致病微生物及各种药品试剂气味的微量废气。
(1)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的调节池、生化反应池、污泥池等构筑物为地下设施,污水在设施内停留时间有限,以此降低恶臭气体产生量。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将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经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和紫外线消毒装置吸附消毒后,经排气管道由项目所在的住院楼楼顶高空排放(高度20m)。
恶臭气体经上述措施处理后, 其排放浓度满足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环境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限值要求。
(2)备用汽油发电机只是偶尔电路检修、停电时使用,该汽油发电机发电产生的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屋顶顶排放。汽油燃烧产生污染较小,发电频率极低,只要对发电机进行了消烟除尘处理,控制好燃烧状况,燃烧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烟尘、NOx、CO、HC等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发电机房采用机械送、排风的形式,发电机内强制对流通风,需保持良好的通风性。
(3)各科室部门均设机械排风系统,排风量按保持室内微正压(或相对负压)的空气平衡计算确定,设机械通风系统,由建筑通风管道楼顶排放经上述措施后,散发出的微量异味对周边基本无影响。
3.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采用“格栅井+调节池+生化反应池+二沉池+消毒池”的二级强化处理工艺,消毒采用二氧化氯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洪港最终排入磁湖。
医疗废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检验室进行血液等检测过程中试剂均为外购, 用水为外购的纯净水及生理盐水等,不直接使用自来水。检验室内产生的特殊类废水使用专用密闭装置进行收集,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噪声来源主要有各类水泵、抽排风机、空调室外机、污水处理设施等运行时会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等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项目所在建筑物东侧紧临新冶钢路,拟对临路一侧安装计权隔声量不低于 30dB(A)隔声窗。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对项目的影响降至最低。
3.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建设单位已与湖北益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理意向书,委托其将运营期间产生的医疗废物清运,并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就诊患者和员工的日常生活垃圾。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只要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清运、统一管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及其修正版(2013.5.1 实施,拟建项目为“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29 医疗卫生服务设计建设”,为“鼓励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用地为原东钢医院医疗用地,不另外占用土地,项目用地无原有污染问题,根据《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黄石市十二五环保规划》、《黄石市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和建设规划内容,医院所在区域的功能区划属于商贸、居住城市区域,在商贸、居住区改扩建医疗机构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5、清洁生产分析评价结论
该院采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资源消耗量;选用低污染设备,污染物单位产生量较小;严格日常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产生量;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6、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对污染源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切实可行,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运营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附近公众支持和赞成本项目的建设。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确保各项环保资金落实到位,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对项目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减小到可接受程度,不改变周边环境的功能要求。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规范化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7、公众意见征集
公众调查内容: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1、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2、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3、工程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5、公众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公参参与联系时间为10个工作日。
8、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8.1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石市爱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尤主任
联系电话:13972781636
通信地址:黄石市老下陆东钢大道怡国路23号
邮政编码:435004
8.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乙级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13297219000
电子邮箱:zhbo769@163.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1幢A411室
邮政编码:310000
[来源: 市环保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