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冶有色金属公司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住房困难职工家庭情况的公示2017.7
经大冶有色金属公司统一报送,共计有27户住房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经大冶有色金属公司职工家庭的书面申请,下陆区民政和住房保障部门初审,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截止2017年7月6日全部27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根据《2017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方案》(黄房管文〔2016〕106号)的规定,拟视公租房房源情况,予以轮候配租。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现将有关情况在黄石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hsfdc.com)信息公开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止。广大市民如发现公示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情况和收入(财产)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下陆区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管理局(联系电话:0714-3184906,联系人:纪)反映。公示对象名单如下: |
[来源: 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