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24条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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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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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下陆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第24条(区第23条,省第64条)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污泥违法处置情况突出,武汉正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从2011年投运至今,为规避监管伪造污泥处理协议和管理台账,近9000吨污泥去向不明。汉西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60万吨/日,从2013年以来,多次因偷排或乱倒污泥被群众投诉,并被环境保护部门处罚。督察期间,该公司顶风作案,于2016年12月16日至26日,利用潜水泵将二层池近7000立方米泥水抽排至雨水系统偷排。
二、整改目标
全面规范全市污泥处置工作,做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1、2011年7月26日黄石市市政公用局与华新环境工程(黄石)有限公司签订《黄石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特许经营合同》,利用华新环境工程(黄石)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对黄石市市政污水处理厂每天所产生的含水率80%左右的污泥进行安全、无害、资源化处置。
2、2012年5月30日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协商形成一致意见,签署《关于规范污泥转移、接收和处置程序的备忘录》,规范污泥运输、接收、处置等程序。污泥运输过程中杜绝沿途抛洒,不得随意倾倒,做到安全环保。
3、严格执行《黄石市201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15号)的各项要求。出台《关于开展磁湖周边企事业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黄环下〔2017〕18号),对磁湖周边所有企事业单位排污口进行专项整治,整体推进下陆区水环境污染治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团城山大畈路6号、邮箱1225182237@qq.com)或致电下陆区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杨建华
联系电话:0714-3184901
下陆区建设管理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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