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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30条反馈意见)有关情...
日期: 2017-10-2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下陆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30条(区第14条,省第71条)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着力加强长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重要湖库的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总磷污染治理。

  二、整改目标

  长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重要湖库水体质量逐年改善,水功能区达标率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明显改善。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一是加强水环境质量管理。做好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明确水质目标,出台《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严守“三条红线”控制目标。

  二是严格执行《黄石市人民政府市办公室关于下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黄政办发[2014]19号)的各项指标。出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下陆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下陆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下政办函〔2015〕3号)明确分配下陆区及各街道(片区)2015年-2030年水资源控制指标。

  三是全面推行河长制,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水资源考核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下陆大道95号、2182620578@qq.com)或致电下陆区农林水利局。

  联 系 人:程文森

  联系电话:0714-5317493          

                             下陆区农林水利局

                             2017年10月27日



[来源: 区农林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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